苏州出国留学服务(苏州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023-08-23 13:52    来源:留学在线       阅读量:10

小虎,我目前在读高中,有出国留学的打算,想问问等出国后档案该怎么办呢?应该交给谁保管?

别着急,为解除留学人员出国后的高中学籍档案托管后顾之忧以及将来回国后的人事档案规范接续,苏州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发布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文件,具体细节就让我来为大家解读一下吧!

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具有苏州市户籍;

(二)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或已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学历学位;

(三)未在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建立人事档案。

二、申请材料

(一) 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国内普通高中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根据下列列表信息上传材料,如留学所在地不在列表内,须提供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录取通知书”应包含攻读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上传中文翻译件。

(二)已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国内普通高中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应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个人信息页;

5、前往留学所在地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

6、根据下列列表信息上传材料,如留学所在地不在列表内,须提供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录取通知书”应包含攻读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上传中文翻译件。

三、申请流程

18周岁以下的学生,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学生档案托管申请。

18周岁及以上的学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学生档案托管申请。如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四、办理途径

线下办理:全市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苏州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五、服务小贴士

人事档案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原始记录,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别小看这份档案,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政审考察、职称评审等,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如高中学籍档案已由毕业学校交学生保管,须将档案交回原就读高中学校,再由学校密封盖章后定期集中转递。

学校转递学生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苏州市高中阶段留学人员

学生档案托管十问十答

Q

政府部门为何要推出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服务?

A:

近年来,随着苏州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苏州籍出国留学人员逐渐增多,特别是高中阶段留学人员数量在不断增加,高中学籍档案材料管理已成为留学人员比较关注的热门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全方位调研的基础上,将服务前移,推出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服务。开展这项服务,可以起到以下三方面作用:

第一,满足了高中阶段留学人员档案集中保管的需求,使高中阶段留学人员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踏上留学之路。

第二,满足了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将来回国使用个人档案的需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相关档案服务。留学人员学成归国后,在机关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核定社保待遇时,档案材料将会是重要的依据。

第三,助力“归国人才首选城市” 建设。高中阶段留学人员是留学归国青年人才的后备力量,通过提供档案托管服务,提前介入归国人才相关服务。

Q

高中阶段留学人员指哪类人群?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A:

高中阶段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出国(境)留学的人员。高中阶段留学人员档案托管是指高中阶段出国(境)留学人员,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其高中阶段学籍档案进行集中管理。

高中阶段留学人员档案托管遵循依申请办理和户籍地保管的原则, 该项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筹部署,全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依据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Q

国内普通高中包含哪些学校, 是否含民办高中?

A:

根据办学类型,国内的普通高中有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根据办学性质又分为公办和民办。其中高中段的学制一般为全日制三年。

Q

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业务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A:

受理对象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具有苏州市户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12号)文件规定, 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高中阶段留学人员仍在就学阶段,因此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遵循户籍地保管的原则。

第二,国内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即将出国(境)就读或已在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对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按照2024年出台的《苏州市留学人员建档及归档业务操作指南》进行建档。

第三,未在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记录了学习、工作、成长的真实情况,具有原始性和唯一性。

Q

具有苏州市户籍、 高中在市外就读, 符合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条件吗?应如何申请?

A:

根据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由户籍地保管的原则,具有苏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办理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手续,向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即可。如果申请人未满18周岁,应当由其法定监护人办理申请手续。

目前,申请人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提交申请。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信息平台上线后,申请人可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线上申请。

Q

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提交申请和档案转递流程是怎样的?

A:

提交档案托管申请时, 申请人应当填写相关表单, 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国(境)外院校的录取材料,国内普通高中已经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已经在国(境) 外就读的学生需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等证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等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对于苏州市学籍的学生,由档案保管学校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定期集中移交档案;非苏州市学籍的学生,由学生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协助申请人向档案保管学校办理调档手续。

Q

高中阶段留学人员的学生档案包含哪些材料?

A:

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后,才会建立学籍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应包含学生在籍学校的相关学籍档案材料,主要有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等。如果就读期间入党(团)的,还应包含相关的党团材料。高中就读期间出国(境) 留学的学生,就读学校仅有部分相关的学籍材料。

Q

如果国内普通高中已毕业,学生档案已由毕业学校交给学生本人保管,应如何办理高中阶段留学人员学生档案托管手续?

A: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如高中档案已由毕业学校交学生保管,学生应当将档案交回原就读高中学校, 再由学校密封盖章后定期集中转递。

Q

留学人员在国( 境) 外完成学业后,应如何办理相关材料的补充归档手续?

A:

留学人员应重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的补充归档工作。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回国就业后,应及时将学历学位认证书、 工作经历等材料主动移交给档案保管机构。

Q

如果留学人员已在国内就业,需要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吗?

A:

如果留学人员已在国内就业,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就业的,按规定应当将人事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保管;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将人事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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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人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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